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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91293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体业务涵盖轴承行业、磨料磨具行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制造、行业服务与技术咨询、贸易服务等,从业务类别,可分为轴承业务板块、磨料磨具业务板块、供应链管理与服务板块。其中,轴承业务板块和磨料磨具业务板块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轴承板块的运营主体为轴研所,轴研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轴承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轴承板块的主体业务包括轴承、电主轴、轴承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受托技术开发、轴承试验和检测等业务。轴承板块基本的产品为以航天轴承为代表的特种轴承、精密机床轴承、重型机械用大型(特大型)轴承、机床用电主轴等。特种轴承主要服务于我国国防军工行业,精密机床轴承和机床用电主轴主要使用在于机床行业和机床维修市场,重型机械用大型(特大型)轴承包括盾构机轴承及附件、风力发电机偏航和变桨轴承、冶金轴承及工程机械轴承。轴承业务板块的主要利润来源于特种轴承,近几年,随着我们国家国防军工事业的发展,公司特种轴承业务增长明显。

  公司磨料磨具业务大多分布在于超硬材料制品、行业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仪器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以及磨料磨具产品的检测业务。

  磨料磨具板块的运营主体为三磨所,三磨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磨料磨具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三磨所现拥有陶瓷结合剂、树脂结合剂、金属结合剂、电镀金属结合剂等超硬磨料磨具及行业专用生产、检验测试仪器设备等生产线,基本的产品包括V-CBN磨曲轴/凸轮轴砂轮、半导体封装用超薄切割砂轮和划片刀、晶圆切割用划片刀、磨多晶硅和单晶硅砂轮、磨LED砂轮、CNC工具磨床配砂轮、CMP用陶瓷载盘、金刚石研磨液、锻造六面顶压机等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汽车、芯片产业、LED、光伏、制冷、工具、行业专用设备等行业。三磨所作为中国超硬材料行业的引领者、推动者,自成立以来,解决了众多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

  三磨所持股50.05%的控股子公司新亚公司的基本的产品为金刚石复合片及锥齿、金刚石拉丝模坯料、切削刀具用复合超硬材料。金刚石复合片和锥齿具有较高的耐磨性、耐热性和抗冲击能力,主要使用在于石油、天然气、煤田地质钻探。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雄厚的研发实力,新亚公司已成为中国重要的高端复合超硬材料供应商。

  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的运营主体为中机合作,中机合作创建于1981年,一直是我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磨料磨具进出口公司,在磨料磨具进出口领域,中机合作积累了广泛的客户和供应商资源,享有较高声誉。中机合作作为公司国际化综合业务平台,积极带动主业做强,围绕“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主线,切实推进战略绩效闭环管理,加快优化业务结构,不停地改进革新业务模式,着力加强渠道建设,持续打造核心能力,引导公司走上高水平发展轨道。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3,328.29万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如下:

  1、本年度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6.95万元;提取上述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纯利润是22,421.3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902.59万元。

  3、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29,129,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65.59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母公司2022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32.57万元,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未超过该金额,满足本次分红要求。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在保持分红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中等水准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真实的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知情人范围,对本事项的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31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3,478股,每股发行价为8.0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扣除发行费用426.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073.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6年3月1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981.8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981.86万元。

  2016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该议案于2016年11月10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移进入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包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部分设备。2016年12月,高铁轴承业务转让完成,公司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部分(3,322.82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30.0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累计投入6,943.7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130.1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6.8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207.03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79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210,970股,每股发行价为8.9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45.03万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扣除发行费用1,366.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3,47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8年1月1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65.88万元(含发行费737.6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42.51万元(含发行费737.66万元)。

  (2)2022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12.3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4,400.3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444.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749.7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3,194.4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逐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真实的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3月24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以及德邦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5月3日,因公司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作为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解除与德邦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同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华融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的“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由于这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由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6656的存储账户,专户存储这次募集资金。2021年6月22日,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春支行、华融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赞同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100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2018年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2,1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000.00万元,该资金有效期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已将3,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2月7日,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赞同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36.68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12月31日,为进行现金管理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赞同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100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2018年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2,1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2,100.00万元,该资金有效期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已将12,1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943.70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400.3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1:仅将“3S金刚石磨料项目”变更为“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纳入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计算。

  注2:“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但因不可抗力、河南暴雨、环保管控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延后。

  注3:“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2021年底建设完毕后,2022年3月底设备完成调试全部投入正常生产;此外新产品市场培育在达产后需要一段时间推广,因此本年尚未到达产年。

  注4:2023年3月16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27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的项目节余资金12,724.3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61,210,970股,发行价格为8.96元/股,本次共募集配套资金54,845.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66.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478.86万元。截至2018年1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10月2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2018年2月7日,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400.33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其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原因:“3S金刚石磨料项目”主要目标是用3S金刚石磨料逐步替代CBN磨料,实现3S金刚石磨料在铁系金属等磨削领域中的广泛应用。近年来,CBN磨料市场行情报价大幅降低,导致3S金刚石磨料可被市场接受的价格比原可行性研究时一下子就下降,继续实施该项目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为控制投资风险,终止了该项目。变更后项目“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产品为UV膜,UV膜作为一种特种功能膜,具有较高的初始粘着力,经UV光照射后其粘着力急剧降低,主要使用在在半导体行业晶圆、封装件等的研磨、切割工序,以及光电行业玻璃基板等的开槽、切割、酸洗制程。近些年来,电子信息产业成为中国工业的第一支柱产业,信息产业成为“两化融合”的基础。预计未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仍会保持较好的发展形态趋势,这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决策程序及批准机构: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3)。

  2. “3S金刚石磨料项目”以及 “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31.23万元调整用于“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3S金刚石磨料项目”,因可行性发生明显的变化,经公司2019年8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9月5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3S金刚石磨料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699.90万元,该项目使用23.14万元,2020年变更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6,55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118.76万元。“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于2019年12月实施完毕,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68.4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5.9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12.47万元。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根本原因是设备价格降低,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可研报告概算金额。前述两个募资项目节余资金合计2,331.23万元,拟全部调整用于募投项目“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决策程序及批准机构: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变更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磨所自2018年开始对UV膜项目研发立项,2019年完成了产品定型及客户测试,并在滤光片行业取得多个客户的销售订单。但近年来,用于滤光片行业的UV膜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公司市场拓展未达预期,采取租用新乡市富拓光电厂房和设备的方式,能够完全满足现有客户订单生产、新品研发和拓展新客户的小批量试制要求,若继续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因市场占有率较小会导致该项目达产时间滞后、投资收益低,因此,本着投资谨慎性原则,决议终止实施该项目。

  决策程序及批准机构: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关于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为44,400.33万元,与募集后承诺的投资总额54,845.03 万元相差10,444.70万元,主要系项目进度还没完成投资,以及项目结余等原因。

  截至2018年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为5,465.88万元,合乎条件能够正常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542.52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3,542.52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24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赞同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36.68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12月31日,为进行现金管理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赞同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100.00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2,100.00万元,该资金有效期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已将12,1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13,194.42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749.72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根据项目进度,还没完成投资。剩余资金将根据计划,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等用途。

  2023年3月16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27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的项目节余资金12,724.3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经营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累计承诺收益为693.00万元,累计实现效益511.91万元,偏差根本原因是国内不可抗力因素,现有客户的订单受一定的影响所致。

  注1:仅将“3S金刚石磨料项目”变更为“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纳入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计算。

  注2:“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但因不可抗力、河南暴雨、环保管控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延后。

  注3:2023年3月16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27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的项目节余资金12,724.3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第三部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注2:“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2021年底建设完毕后,2022年3月底设备完成调试全部投入正常生产;此外新产品市场培育在达产后需要一段时间推广,因此本年尚未到达产年。

  注3:“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项目于2022年12月终止,详见第二部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和他的下属企业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9,000万元,2022年实际发生总金额34,482万元。

  《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蒋蔚、马坚、谢东钢、张弘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鸽公司”)和他的下属企业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2022年实际发生总金额7,814万元。

  《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白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综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机集团和他的下属企业、白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023年预计不超过84,000万元,2022年实际发生总金额42,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