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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食品安全及检疫的要求,不是所有国家的坚果都能进入中国,只有全部符合准入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要求、进出口商备案要求的坚果才能向中国出口哦。
坚果只能来自准入国家,能进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总署概况→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点击“植物源性食品”进行查询。
(1)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2)办理方式: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选择“进出口食品”模块后,点击“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选项。
(3)已注册企业查询:在“海关总署官网→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模块中查询。
(1)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2)办理方式: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选择“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后,点击“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然后点击“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和“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代理商备案”选项。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坚果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植物检疫证书、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一样的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
(2)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货物的真实的情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3)动植物源性食品、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不是存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注意: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和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予以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运或者销毁处理,经技术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加工贸易申报中应关注以下哪一些问题(一)手册有效期。企业应当按照合同有效期申报手册有效期,但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开展飞机、船舶等大型装备制造的加工贸易企业,经主管海关确认,可参照合同实际有效期确定手册有效期。(二)单耗申报环节和申报状态。企业可选择在出口前环节或报核前环节申报单耗,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的,应提供主管地海关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审批表》。选择出口前环节申报单耗的企业,出口前单耗申报状态应为“已申报”。报核前环节申报单耗的企业,报核前单耗申报状态应为“已申报”。(三)出口应税商品。料件中含有出口应税商品的,应在向海关备案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前)时,向海关按照实际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四)消耗性物料。料件中包含消耗性物料商品的,应提供《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消耗性物料申报表》。以下商品不按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以保税方式来进行监管:加工贸易公司制作设备、工具的易损件,如钻头、钻嘴、砂轮。刀片、磨具等;易耗品,如机油、润滑油,印刷用的菲林、PS版等;检测物料,如检测纸、检测带、检测光盘、检测针等;劳保防护用品,如工作衣、帽、手套等;印制电路板用的干膜、生产高尔夫球头和飞机发动机叶片用模具所需进口的软金属、蜡、耐火材料等。